小心商標「盲點「導致產品被迫下架!歐洲、英國、日本品牌註冊指南
2024年9月13日
賣家A:我在歐洲站開店,直接用美國商標完成了亞馬遜品牌註冊,再授權歐洲店鋪就 可以使用很多工具了,比如 Vine,A+等,還有必要再去註冊歐洲商標嗎?
賣家B:能省則省,不註冊歐洲和日本的當地商標,會有什麼危害嗎?

透過品牌跨站點授權,品牌賣家可以多站點開啟使用品牌打造工具的權益,但如果沒有其中某一個銷售國/地區的商標,則隨時可能面臨當地商標被搶注或者侵權的隱患,無法反擊保護自己的權益,進而連累業績受損。

使用一地商標完成亞馬遜品牌註冊的品牌,雖然解鎖了亞馬遜站內的許多工具,但若沒有完成當地商標註冊,在遭遇被搶注時,您的產品不止可能無法使用這些工具,甚至您的產品有可能面臨侵權風險而被迫下架,前期投入功虧一簣。同時,若您在歐洲站和日本站遇到他人對您的品牌侵權,您也無法有力反擊。切不可因小失大,忽視銷售國當地商標的重要性。

亞馬遜建議品牌型賣家盡早在目標銷售國註冊當地商標,保護品牌相關權益。

歐洲站與日本站近期受關注程度日益增多,來自羅思國際的崔紅律師分享過歐洲與日本的商標註冊指南,小編為大家特別整理彙編了這部分內容,幫助大家安全地掘金歐洲、日本!
01 | 歐盟商標申請註冊
1. 歐盟商標概述
歐盟商標是一種區域性商標註冊,由歐盟智慧財產局(「EUIPO」)負責審查和註冊。一旦註冊成功,商標將在所有27個歐盟成員國獲得保護,權利與國內單一國註冊的商標一致,且無需在各成員國單獨註冊。
* 歐盟共有27個成員國,包括法國、德國、義大利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丹麥、愛爾蘭、希臘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奧地利、芬蘭、瑞典、波蘭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塞浦路斯、馬耳他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愛沙尼亞、保加利亞、羅馬尼亞、克羅埃西亞。
2. 英國脫歐的影響
英國已於2020年1月31日正式脫歐,不再適用歐盟商標法。自2020年12月31日起,已註冊的歐盟商標中的英國註冊資訊將自動複製到英國國家註冊。
3. 歐盟商標申請註冊要求
🔹 申請優先:遵循「申請在先」的原則。

🔹 申請方式:接受一標多類申請。

🔹 可註冊商標:包括文字、圖形、顏色組合、立體形狀、聲音等多種形式。

🔹 申請所需資訊:申請人名稱及地址、商標圖樣、指定類別及商品/服務、優先權證明文件(如有)。

🔹 其他:申請時無需使用要求或提供委託書。
4. 申請流程
🔹 形式審查:EUIPO對商品服務、商標形式等進行審查。

🔹 申請方式:接受一標多類申請。

🔹 實質審查:僅審查絕對理由,不審查相對理由。對於近似商標,EUIPO會通知相關方提起異議的權利。

🔹 加速審查(Fast Track):使用EUIPO標準商品服務說明,同時在申請時繳納費用。

🔹 異議公告期:3個月。

🔹 註冊週期:通常為4-8個月。
5. 異議程序
🔹 提出異議:相關方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。

🔹 資格審查:EUIPO將審查異議的可接受性。

🔹 冷靜期:EUIPO給予雙方兩個月時間嘗試協商和解。冷靜期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延期,共24個月。

🔹 對抗期:若未和解,異議人需提出異議理由和證據,被異議人隨後提出答辯。對抗期雙方仍可和解。基於已註冊滿5年的商標異議,申請人可要求異議人提交使用證據作為對抗。

🔹 異議決定:EUIPO根據提交的證據資料做出裁決。敗訴方被要求賠償600歐元以下的賠償金,但實務上執行困難。

🔹 上訴:不服決定的一方可在2個月內上訴至上訴委員會,後續仍可上訴至盧森堡普通法院The General Court(Luxembourg)和最高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 (Luxembourg)。
6. 許可、轉讓、不使用撤銷、續展
🔹 轉讓:商標可以轉讓,轉讓登記非強制性,但未登記不能對抗後登記的轉讓。

🔹 許可:申請商標和註冊商標均可許可,允許部分許可。

🔹 不使用撤銷:註冊滿5年後,任何人可提起撤銷,但需有合理理由。歐盟使用證據要求比較高,實際使用商標只能維持相同或近似商品。各成員國充分的使用,就可以維持歐盟商標的註冊。

🔹 續展:效期為10年,到期前6個月提交續約申請,有6個月寬展期。
7. 中文商標在歐盟的申請
建議申請人提交中、英文商標組合申請,不建議單獨申請純中文商標。中文漢字在審查中通常被視為圖形。 EUIPO不要求申請人提供中文翻譯或音譯,EUIPO審查員主要關注外觀近似度而非讀音或意義。對於中文商標的使用,拼音的使用證據也可能被接受。
02 | 英國商標申請註冊
1. 英國商標申請註冊要求
🔹 申請優先:遵循「申請在先」的原則。

🔹 申請方式:接受一標多類申請、系列商標申請。

🔹 可註冊商標:包括文字、圖形、顏色組合、立體形狀、聲音、動態圖、氣味等多種形式。

🔹 申請所需資訊:申請人名稱及地址、商標圖樣、指定類別及商品及/或服務、優先權證明文件(如有)。

🔹 其他:申請時無使用要求,也無需提供委託書或其他文件。
2. 申請流程
🔹 形式審查:對商品服務、商標形式等進行審查。

🔹 實質審查:僅審查絕對理由,不審查相對理由。對於近似商標,英國智慧財產局(「UKIPO」)會把商標檢索的結果通知在先權利人,由其決定是否異議,同時也會通知申請人,但是不作為駁回的基礎。

🔹 異議公告期:2個月。透過提交Notice of Threatened Opposition,可以延期,共3個月。

🔹 註冊週期:通常為3-4個月。
3. 異議程序
🔹 提出異議:相關方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。

🔹 快速異議程序(Fast track opposition):只有在先商標權人可根據快速異議程序提起異議,一般情況下沒有聽證。通常3個月能審結,正常的異議程序需12-15個月。

🔹 答辯:異議人提出異議後,申請人有2個月提出答辯。申請人未提交答辯將被視為放棄商標申請。

🔹 冷靜期:答辯期間,異議可經雙方同意 (可由任何一方提出)後進入冷靜期(cooling off period),冷靜期為9個月,從異議通知到申請人開始計算。冷靜期可延長9個月。冷靜期內談判不成功時,雙方可提前終止。

🔹 異議決定:UKIPO根據案件資料或舉行聽證會後做出裁決。勝訴方可以要求賠償對其有利的費用。

🔹 上訴:不服決定的一方可在28天內向指定人(Appointed Person)或高等法院(High Court)提出上訴。向指定人提起上訴的裁決為最終裁決,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的裁決,如獲得當事方的許可,可向上訴法院(Court of Appeal)提起上訴。

註:指定人為司法部任命的完全獨立於法庭的高級智慧財產權律師。
4. 許可、轉讓、不使用撤銷、續展
🔹 轉讓:申請商標和註冊商標均可以轉讓。

🔹 許可:申請商標和註冊商標均可以許可。

🔹 不使用撤銷:註冊滿5年後,任何人可提起。使用證據可以少量,但必須真實,且實際使用的商標無實質變化。

🔹 續展:效期為10年,到期前6個月遞交續展申請,有6個月寬展期。
03 | 日本商標申請註冊
1. 日本商標申請註冊要求
🔹 申請優先:遵循「申請在先」的原則。

🔹 申請方式:接受一標多類申請。

🔹 可註冊商標:包括文字、圖形、名稱、三維標識、顏色組合、標語、聲音、全像圖、動態圖等多種形式。。

🔹 申請所需資訊:申請人名稱及地址、商標圖樣、指定類別及商品/服務、優先權證明文件(如有)。
2. 申請流程
🔹 商標審查: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,實質審查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。

🔹 異議期:2個月。

🔹 註冊週期:通常為8-10個月。
3. 特別注意事項
🔹 交叉檢索:商品類別和零售批發類別交叉檢索。

🔹 商品服務選擇:盡量選擇要使用或有使用計畫的商品/服務項目。如果申請人的商品選擇跨度太大或35類零售批發服務明顯不相關,可能會被審查員下發駁回通知。

🔹 重視讀音:商標近似判斷時對讀音十分重視。

🔹 共存協議:共存協議可以被接受 – 自2024年4月開始。

🔹 註冊核准:審查通過後,審查員會發“decision for registration”,申請人需在30天內繳費。

🔹 加速審查:需要提供理由,如收到到警告函,需要申請許可證等。
4. 許可、轉讓、不使用撤銷、續展
🔹 轉讓:必須備案登記,申請商標和註冊商標均可轉讓。

🔹 許可:普通許可不強製備案,獨佔許可必須備案,否則不生效。

🔹 不使用撤銷:註冊滿3年後,任何人可提起撤銷。

🔹 續展:效期為10年,到期前6個月提交續約申請,有6個月寬展期。
04 | 更多品牌註冊相關資訊
完成了目標銷售國的商標註冊後(如歐洲與日本),如何將新的商標添加到亞馬遜品牌註冊官網中與先前商標關聯?
第一步:登入亞馬遜品牌註冊官網後,點擊選單"管理"中的"管理知識產權"。
第二步:點擊關聯商標
第三步:選擇"品牌名稱",選擇"與您品牌相關的商標局",輸入"註冊號或序列號",點擊"驗證";完成驗證後,"關聯商標"圖標被啟用,點擊"關聯商標"即可。
如何獲取更多品牌註冊申請流程指南?
您可參考本份亞馬遜品牌註冊指南了解詳細流程,或造訪亞馬遜亞馬遜賣家大學品牌課程頁面,了解更多亞馬遜品牌經營。
關於我們
亞馬遜成立於1995年,總部在美國西雅圖。2017年起,亞馬遜全球開店業務旨在借助亞馬遜全球資源,幫助台灣企業抓住跨境電商新機遇,走向世界、打造國際品牌。目前,包括亞馬遜美國、加拿大、德國、英國、法國、義大利、西班牙、荷蘭、日本、新加坡、墨西哥、瑞典、澳洲、波蘭、比利時、阿聯在內的16大海外網站已向台灣賣家全面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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